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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供热价格是多少? 阁楼地下室咋缴费?

康莹

2018-10-09 08:07:28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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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冬季供暖季又将到来,冬季供暖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记者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供暖缴费的问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沈阳冬季供暖季又将到来,冬季供暖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供暖缴费的问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

居民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

我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多少?

依据沈价发[2015]25号文件《关于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不报销和没有享受补贴(含理入工资)的群体按23.30元/平方米缴费,差额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非居民住宅的供热价格是多少?

依据沈价审批[2008]92号文件《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为32元/平方米。

有供热设施的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是多少?

依据沈价审批[2008]92号文件《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50%执行(即16元/平方米)。

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是如何界定的?

依据沈价审批[2008]92号文件《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准。

阁楼、地下室缴费分两种情况

单位已发放补助,缴费时是否可按非报销标准缴费?

答:沈阳市供热办表示,缴费不诚信可能被取消补助。用户如果已经按照23.3元/平方米缴费的报销部分,请携带原发票到供热单位补差额并更换发票。

市民以往的缴费记录均可在供热系统查询,这些记录都会留存以备抽查。弄虚作假人员将由用人单位取消其采暖费补助,供热办可能还会将此部分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并列入个人信用记录。

居民住宅供热面积是如何确定的?

依据沈房发[2013]66号文件《沈阳市民用建筑供暖收费管理规定》第十条:供热面积及房屋使用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及用途为准。实行按供热计量收费的用热户,其采暖费按照市物价部门制定的供热计量价格确定。

新建住宅的采暖费收缴有哪些规定?

依据《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用热户应当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新建住宅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买受人承担采暖费。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承担起职工的住宅采暖费。

购买的房屋赠送的阁楼、地下室等需要缴费吗?

依据沈房发[2015]90号文件《沈阳市房产局关于调整沈阳市供热价格相关政策的通知》第五项:超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的(赠送阁楼、赠送地下室、封闭露台等),其室内有采暖设施的收取采暖费;室内层高超出2.2米的按其实际使用面积收取全部采暖费,2.2米以下部分按其实际使用面积的50%收费。

非住宅房屋超高部分的采暖费如何收缴?

依据沈房发[2013]66号文件《沈阳市民用建筑供暖收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二):非住宅房屋室内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过0.3米(含0.3米,不足0.3米按0.3米计算),加收10%的采暖费;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热、用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议定加收幅度。

办理供暖合同需什么手续?

用热户所在单位有陈欠采暖费,供热单位可以拒绝收取其当年采暖费吗?

答:不可以。供热单位不得以用热户所在单位陈欠采暖费为由,拒绝收取其当年采暖费,不得停止给其供热。

新建住宅入住二年内,可以办理停供吗?

答:不可以。依据《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又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条规定:供热系统保修期为两年,所以新建建筑头两年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怎么确定欠采暖费主体是单位还是个人?

依据沈房发[2013]66号文件《沈阳市民用建筑供暖收费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五):供热单位应当承担确认缴费主体的责任,不得把确认和追缴职工单位陈欠采暖费的相关责任强加给用热户。凡能够或已经提供由用热户所在单位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当向其单位确认和追缴陈欠采暖费,不得进行重复确认和拒绝收取当年用热户的采暖费。

办理供暖合同需要拿什么手续?

答: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没有的拿契税完税证明)去办理。

电子发票应该怎样领取?

我开了一家幼儿园,采暖费怎么收?

答: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居民供热价格26元/平方米。

我家采暖费超过1万元,锅炉房说不能收费,怎么办?

答:到所属供热单位营业厅交采暖费。

电子发票应该怎样领取?

答:如果在银行窗口缴费只能领取到缴费收据,假如该供热公司开通了电子发票,可以凭收据在互联网上领取电子发票;如果该供热公司未开通电子发票,则需要凭此收据去供热公司领取纸质发票。

如果在供热公司收费大厅窗口缴费,并且该公司开通了电子发票业务,缴费后也将只能领取到收据,但供热公司通常会提供自助设备,可以直接在自助设备上领取电子发票。若供热公司未提供自助设备,则只能通过互联网上领取发票了。对于未开通电子发票业务的供热公司,在窗口缴费后将能直接领取到纸质发票。

什么时候开始缴采暖费,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交采暖费的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为了不影响供暖,建议用户在10月20日前交完采暖费。

我家一楼是车库,原来一直按照16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来缴费,现在车库更改了房屋结构,变成了小卖店,是否应该按照商业用房的标准收费?

答:根据规定,商业网点、门市房等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2元/平方米;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的50%执行,即1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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