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问题是大多数买房人都异常关心的话题,如何使用公积金,目前公积金政策如何···本文,小编为大家总结了近期网友咨询量较多的关于公积金的那些问题,希望对各位购房者能够有帮助。
图片源自网络
1、曾用公积金贷过一次款,再次使用如何计算?
现实行居民申请贷款购买房屋“认贷不认房”政策,已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无商贷购房记录,再次购房按二套计算。购买商品房首付比例最低40%。
2、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变更还款方式?
如您公积金贷款非贴息贷款,借款本人持身份证及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贷款管理部申请变更,还款期间内仅可变更1次。
3、目前名下无房产,可以租房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申请提取。提取手续:
a、身份证(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b、《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职工提供);
c、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d、《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婚前一方商贷,未还清,婚后另一方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若您家庭有尚未还清的贷款则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5、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b.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借款人或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d.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e.借款人或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f.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6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
g.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h.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债务,且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
i.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j.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6、辽宁省内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在辽宁省内各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的前提条件下,购房职工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及购房合同及材料到购房地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购房问题可随时登录房小二网,小编随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