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沈阳真是“火热”的不得了,先是学区政策上的改变,铁西区学位紧张学校“人户合一3年变6年”,直接让铁西区的学区房均价上涨了1000+。再是“沈八条”的落地,相比学区小范围的改动,“沈八条”的“一刀切”可是真把炒房客切疼了,同时也“误伤”了一些刚需购房者。
9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的政策改变让常年游走在沈阳各个新楼盘的炒房客感受到了什么叫“晴天霹雳”。现阶段,大多数的炒房客都在观望政策是否会进一步调整,而有一部分的炒房客为了止损已经开始着手进行交易,毕竟2年和5年的结果是大不同。除了炒房客,一部分的刚需者也遭受了“无妄之灾”,本想着以低首付的形式购房,但政策下达之后只能以三成首付购房,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一些二手房或者价格洼地的新房。
那么在二手房交易中心买房双方都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接下来小编带你仔细了解一下~
个人转让二手住房相关税费政策
卖方需缴纳:
1.增值税及附加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按增值税税额相应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2.个人所得税
购房时间不足5年的,或购房时间虽满5年但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采取查实征收方式的,按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20%征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按转让收入全额1%征收)。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家庭生活唯一住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目前来说,卖房所需要缴纳的税费只有这两个。之前还有过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但是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
买方需缴纳:
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与卖方不同,买方只需缴纳契税即可,而之前的印花税也是在2008年11月1日暂免征收。
小结
总的来说,其实是否在5年内买房,对于购房者的影响并不大,所缴纳的税费也只有契税一种。但对于卖房者来说影响很大,100万的房子不满5年交易需要多缴纳5万的税费。所以,投资有风险,买房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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