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集处副处长李晓研:这次政策的调整相较于原来的政策主要是有两点突破:
一是放开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提取。以往,仅允许购买住房且拥有房产产权的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职工家庭成员购房,无论产权人是否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就这处房产办理提取。这样,可有效提升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的消费能力,更好保障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二是放开了首付款提取政策,以往对于贷款购房职工,仅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贷款的限额。本次我们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这样,可在疫情常态化且职工工资收入不稳定的情况下,有效减轻贷款职工家庭的后续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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