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沈阳二手房市场也展现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为了更加精准的支持刚需型购房者,和改善型购房者,助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迭新时代美好居住向往,沈阳市政府针对于置换二手房的购房者们推出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和鼓励。
实施“卖旧买新”个税减免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在具体房屋买卖时间上: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住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推行住房“以租换购”
在住房租赁方面,沈阳市新推行了住房以租换购,进一步完善“租购并举”制度。拓宽沈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鼓励产权人将家庭闲置的存量住房释放出来,投入到住房租赁市场,更好地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对出租家庭在获得租金收入后,合理的改善需求予以支持。
房屋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将存量住房盘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长租住房的,经房源审核认定后,通过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或长租住房管理。该房源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原则上一个家庭只核减一套。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通俗来讲,就是抵押房屋在不用提前还清抵押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过户。“带押过户”模式可减少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买卖双方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实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无缝对接,大大节省交易时间。破除了传统“先还后卖”模式,有利于活跃二手房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需求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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