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史上最严广告法从深圳漫延开来,一石激起千层浪,使沉寂许久的广告法再度成为风口浪尖的话题。在严格遵守新广告法的前提下,如何宣传才能让好房走进百姓的视野,房地产广告创意的“底线”又将如何设定,对于众多开发商和传媒企业来说,广告营销过程中既不能触及“高压线”又要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这无疑是一项新的挑战。
如何做好房地产营销广告座谈会
针对房地产当下面对的广告宣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10月27日下午,由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的“如何做好房地产营销广告”座谈会,在沈阳市房地产大厦11楼召开。座谈会由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赵萍主持,会议邀请来自沈阳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王强,以及万科、华润、恒大、碧桂园、旭辉等2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责人及营销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就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旭辉集团沈阳事业部总经理李扬
本次会议上会议上,旭辉集团沈阳事业部总经理李扬表示,作为全国性的企业,旭辉集团已经进行了自查。在市场有压力的城市,希望在监管的基础上,留有一定的空间,蓄客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推广不宣传会对销售产生影响。并强调希望能够在执行上给开发商进行一些指导,让房地产行业更加规范。
香港联祥董事总经理杜宏鹏
同时,香港联祥董事总经理杜宏鹏表示,面对如今各类违法违规的现状,规范是必要的。开发商应积极进行自我调整,希望宣传上有明确的规范所依。并提出当下自媒体要如何应对广告法的疑问。
碧桂园东北区域策略总监张丽
碧桂园东北区域策略总监张丽表示则从两方面提出了期待,希望我们能用实际行动进行自律。她强调新广告法是双刃剑,一方面要求房企自律,规范品牌输出;另一方面也促进从业人员能力的提高。
万科李晶磊说,新广告法推出后,我们要做好两件事:管好嘴,用好笔。要及时关注变化,在学习好广告法的基础上,更好的传播。
各家开发商代表各抒己见,也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疑问。对此,沈阳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王强进行了权威解读,并现场解答。
沈阳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王强权威解读
王强处长指出,新广告法的依据是2015年9月1日出台的《房地产广告管理办法》,如今最为大众所了解的是围绕宣传中出现的:广告宣传承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项目达到所需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位置,以及使用绝对化用语,几大方面问题进行的严查。并现场就新广告法的具体细节进行了详细讲述。
同时,王强处长表示,目前为止,沈阳市暂时没有部署针对房地产广告的检查。今年沈阳也叫停了一些违反广告法的广告。沈阳市房地产广告不像其他城市,广告问题没有那么突出。
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赵萍总结发言
座谈会结尾,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赵萍,进行了总结发言。她表示,房地产开发商要自己把握好宣传的“度”,要积极进行自查,并希望各级执法部门慎用媒体曝光。沈阳的市场环境与南方不一样,还要“因地制宜”多做沟通,并建立长期沟通联系的机制。
新广告法消息一出就迅速遍及沈城地产,再次证明了沈城相关领域对此的高度重视, 本次座谈会,对政策进行了较为清晰的解答,对沈阳房地产开发商的营销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指导。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希望能够同相关部门建立长期沟通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共同维护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带来更广泛长远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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